zcrkxchfm 发表于 2024-10-16 05:34:45

【紫衣时评】一句“孬种”引来一地鸡毛

  山东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村民曹某某,近日因违法停车被交警贴罚单,为表达不满,他在兖州百度贴吧匿名发帖骂交警。其行为很快被网警识别,并被处以拘留5日的处罚。兖州警方在微博上警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以为在网上匿名随便说说没什么大不了的。”

  曾经接触过防民,实话实说,有些时候,不见得是政府事事都做的不对,甚至有些问题,本不应成为冤案。但由于受害人本身的问题,口出狂言,诉求对象不清或者涉嫌攻击,以至于本来的受害者变成了被打压的对象。这就好比两人稍有磕碰,被触犯者者仗着自己有理,口出狂言人身攻击,结果引起纷争,处罚的结果却对这个被触犯者者不利。这也许就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来历吧。这虽然不普遍,但毕竟是存在的。


  这种明明自己有理结果却变没理的人,除了称之为笨蛋之外,最近又增加了个词汇“孬种”。上文中兖州警方起初其实没什么错,曹某乱停车,警方贴条天经地义,这是在执法,没有任何问题。而曹某的不满之处在于刚停车就被贴了罚单。违章在先,骂人在后,曹某本不是值得同情的角色。而曹某的埋怨也从侧面证实了兖州警方的效率之高。其实这种骂或者说是埋怨,客观上也是对警方效率的一种褒奖。可悲的是,威武的蜀黍们受不得这种变相褒奖,一怒之下滥有职权泄私愤,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瞬间变成网络热点,铺天盖地的问候声中,真不知兖州方面的决策者如何想,会不会悔青肠子,他的上司会不会指着鼻子骂其笨蛋。


  笔者有时在想,明明一个绝好的展示正面形象的机会被浪费了,当地决策者的智商真令人汗颜。

  如果,警方看到曹某的骂词,不去理会,相信没有几个人会与其产生共鸣,明明曹某有错,而警方是正常执法。

  如果,警方看到曹某的骂词,小题大做,微博展示出来,公开回复,义正辞严,掷地有声。网络时代,相信警方能收到铺天盖地的赞扬之声。而这种赞扬,不正是很多政府机构梦寐以求的吗?前段时间陕西某县的县长信箱,连火星文,牢骚话都认真回复,收到的赞扬还少吗?

  如果,警方看到曹某的骂词,心中不忿,反口相讥,直接辩论,甚至骂战,“警察也是人,你凭什么骂我孬种?”相信明眼的网民也是为站在警方的立场围观或者插话的。

  可悲的是,兖州警方却选择了最不明智甚至弱智的举措,以至于落人口实。有理变没理,受害者变成施暴者,打压了曹某的问候,却无法打压亿万网民的问候,法律是拿来解气的吗?就这执法水平,换来口水也是应当。何况,你解气了吗?笨蛋!


  兖州警方作为执法者,因为一时之气,本来自己有理的事情变成了没理,这还是小事。因为这件小事,却暴露了一个至关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作为执法者,你懂法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兖州警方正是据此条款对曹某实施拘留的。可现实问题是,这个依据本来就不对。

  “孬种”是属于侮辱还是不文明用语暂且不论,即便属于侮辱,曹某口中的交警也不是指的个人,是说交警部门。而政府部门不是法人,没有名誉权之说,试问他侮辱谁了?谁有权拘留他?

  有人说他是骂贴罚单的人,其实这不成立。曹某根本不知道谁贴的罚单,贴罚单人姓谁名谁,怎么可能侮辱他?即便是骂贴罚单之人,那也是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去起诉,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恐怕都难,谈什么拘留。


  作为执法者的交警部门,连所执行之法都搞不懂,法盲执法,这可是天大的问题,如果深究起来,这五天的拘留不知要拉下多少尸位素餐的法盲。


  作为执法部门,公信力至关重要,因为一时之气,本来一件正义严肃的执法被演变成了闹剧,五天的拘留换来了全国网民的一片嘲笑与声讨。真为你感到脸红。


  建议相关部门对兖州警方的执法能力进行测验,看有多少滥竽充数之流混进警察队伍。不是一直说裁员吗?请从网民的目标开始,请从众矢之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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