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光环笼罩下的腐败 ----江苏省靖江市东兴镇政法委员王林升职记
光环笼罩下的腐败----江苏省靖江市东兴镇政法委员王林升职记
民就靖江市东兴镇人民政府现任东兴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王林为主的高级贪污团伙一事举报。请求上级部门查实予以严惩。
现先将王林发展的轨迹简单的介绍一下。
王林,刚开始是东兴镇上的一个小混混,后不知是什么缘故进了东兴镇人民政府工作,农技中心的一般办事员、副主任,2005年3月至2009年8月任东兴镇公共设施管理中心主任,2009年9月任东兴中心村党委书记,几个月后任东兴镇党委政法委员兼任东兴中心村党委书记。他的一路升迁是他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来的金钱再去贿赂政府张建斌镇长得来的。王林与张建斌镇长私下称兄道弟。每年逢年过节或张家红白喜事(无论大小)王都将会以各种名义送去金钱和礼品。
王林的违法事实:
王林2005年3月至2009年8月在任东兴镇公共设施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主任期间,所有的办公室帐目明细以及四位一体的帐目明细(原始凭证)大部分均没有分管领导签字,只要王林签了字,张建斌镇长不管是什么支出,眼睛闭起来签字。就2009年8月份,王林知道自己要调离主任岗位时,天天往张镇长家中跑,2009年8月份王林送给张镇长批的招待费就高达30几万元。
政府对王林任中心主任的审计一拖再拖,本应是在2009年12月份政府就发文要审计,但一直拖到2010年5月才开始审计,且审计结果不真实。王林2005年3月至2009年8月在任中心主任期间,办公室账面直接招待费一块已超过100万元,但在政府审计结果中,隐瞒了事实的真相,审计报告中只体现了40多万。请求上级审计、纪检、检察机关重新审查。
东兴镇农贸市场每年上缴东兴镇人民政府承包款14万元(有协议),协议中不包括农贸市场外摊位摊点的承包款,农贸市场外的承包款每年大约有1至2万元,这一块是王林和农贸市场的承包人严林浩、董兴贵私下洽谈的。这笔承包款没有入东兴镇公共设施管理中心的账目,王林和严、董二人商定每年以上级主管部门到下级单位报支费用的形式(走农贸市场小帐,无王林本人签字,经办和证明是王林指定中心的其他工作人员签字,最后严林浩签准支)报支,将这一款项归王林私人所有,4年累计有5至6万元。
2009年东兴镇东兴中心村成立时,东兴镇各村委和东兴镇各企事业单位所送礼金近10万元未入东兴中心村村委财务帐,此款入其私人口袋,但其在东兴镇金满楼办酒宴请宾客的30桌左右的招待费是由东兴镇东兴中心村村委支出的。就这件事,我们老百姓曾经举报过市纪委,但镇纪委没有调查核实真实情况就草草了事的回复了市纪委。
2010年5月份东兴镇成立了审计小组对王林任公共设施管理中心主任期间的帐目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有一笔与东兴镇知名人士夏云英15万元左右的往来帐未能在政府的财政帐面上反映资金活动的来龙去脉。
王林2005年3月至2009年8月在任中心主任期间,王林报镇政府环卫组工作人员名单是10人,但实际工作人员只有8人,虚报刘桂娣、陈庭兰2人。这2人每月工资是600元,王林虚报了4年半,共计6万多元,这笔款项被其领走了。
镇“四位一体”驾驶员已划归镇公共设施管理中心管理,王林私下以中心的名义分别与中建钢构、扬子船厂(拆船厂)签订协议,为其拖运垃圾,每年分别为3.6万和4万元服务费,已服务近两年,他将此笔本应是政府收入纳入东兴中心村党委收入,他可随意开支。
王林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利,在一些涉及村里工程建设项目中、其主管的一些违章建设中,大肆收受关系人的礼品和金钱。
王林还有很多违法乱纪的事情比如像资金体外循环,生活作风堕落、糜烂,包养情人多年,且一身痞气,等等,本人在这里不一一列举。像这样劣迹斑斑、入党短短几年居然能做政法委员,这与他用贪污的钱来行贿的行为是分不开的。老百姓心中实在是感到愤慨,望上级领导严查实办,让这样的腐败分子早日得到法律的应有的制裁,还东兴老百姓一个风清气正的生活、工作环境。
东兴子民的心声
页:
[1]